同病同证的患者,由于接诊医生不同或其它原因采用了不同方药而均获愈,究其原因:一是同一病证有多种病理状态所致的“病态链”,而不同方药通过作用于病态链中的不同环节而起到治疗作用;二是方药的多功能效应,即方药名称虽不同,但就针对某一特定病态而言,有异曲同工的功效;三是机体自组织系统的中介调整作用所发挥的效果,即病态机体在方药的帮助下所触发的自我康复机制;四是“相同病证”存在着“量”的差异,即病证性质相同,却有程度、范围等的差异。认识“同病同证”可以多种方药治愈这一情况,可起到临证解惑的作用;研讨其机理有利于对辩证论治实质的认识和提高辩证论治的准确性